獨立店家的一個夢想——店家即為國家,10/10慶國慶!!!

首先我們要先集體的肯定自己,當社會正軌是專心讀書,進一間有規模的公司,好好找一個正職時,我們的選擇是跳出來開一間自己的店,
拒絕異化,自己作自己的主人,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,是多麼的具有理想性與反抗性。但同時我們也得認知到,比起被卡在工作裡動彈不得的人們,能跳出來是需要具備多大的資本與充足的條件,也就是說你要馬得是個小富二代,要馬你得先在主流系統裡多努力工作存錢,同時你還得沒有家庭要養,才能夠去勇於逐夢,如此看來我們是多麼幸福,所以回匱社會是多麼必要的一步,當然你可以說,開店另闢一個小空間給社會上擠壓的人們,那即是一種取之於社會還之社會的公共性。

可是這個公共性有沒有可能再更打開一點,如果開店是在作一個人民獨立的夢,夢裡能不能包含更多的人,人民獨立的同時,能不能有更多人可以一起跟著獨立店家而獨立?

簡言之,獨立店家的獨立是一種相對於大型、壟斷企業的反抗選擇。獨立店家與支持獨立店家的人們,是否能跳脫出品味的競逐而撐起一種可實踐的另一種生活選擇。所以我們更多的思考是,有沒有可能開店不是只是一種小資本家的自我實踐,或是說如果這就是一種生活態度的體現,不應該只有空洞的態度與姿態,流於一種情懷或小資當老闆的美夢。而應該體現生活到底應該要是什麼樣子,老老實實的做出來:我們想像怎樣的人與人互動、怎樣的生存、怎樣的對待與被對待,在這裡我們就應該生生不息的活活看。

甚至再進一步獨立店家,能不能就是一個獨立國家的概念,在這個國家/店家裡,與人民/顧客我們共同實驗、實踐出一個更好的生活。在這樣的框架下,公民課本說國家具備的三要素,主權、人民、領土,我們已然擁有店、客人、空間,但我們認為實際上一個國家運作更根本需要具備的要素是,政府/制度、土地:能夠撐出國家這個空間的組織、即其人民互動的機制(道德、法律、遊戲規則);土地,不只是安身立命的居住點,也是國家能自給自足養活自己的資源。


所以這樣看來,店家/國家作為一個負責撐出空間的組織,所有的規則:價格、消費方式、空間運用、營業時間都是因為讓店家/國家可以持續存在而生出,也由我們來經營把關。當然作為客人/人民可以有挑戰的權力,可一切的出發都應由全體客人/國民利益作為出發。甚至你當然可以主張應該店內一切免費,可是你所面對的是缺乏經濟來源,店/國家倒閉後,客人/人民該何去何從。店家/國家能作出的承諾是利益僅供維持店家/國家必要支出,剩餘價值回歸客人/人民所有;責任是作出一切努力維持店家/國家存在。而客人/人民的制衡是,當用盡各種方法店家/國家仍無效的遠離你的意志時,你可以選擇離開/移民。以店家即為國家的概念下,我們發展出四條基礎路線,交織出屬於我們的夢想與生活實踐:貨幣、互助牆、夜食堂、菜園。

在這裡我們不想要提供小確幸,請跟我們共同一起創造進的來、出的去的大確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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